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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窗口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2-07-27

1、准时开窗,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礼貌,服务主动热情。

2、严格履行职责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三对”(对姓名、对项目、对编号),避免差错。

3、严格执行消毒要求,采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纸。及时告诉病人取报告的时间和地点。报告单字迹端正,签名或印章清晰。

4、血、尿、便常规检验、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生化、凝血、免疫等检验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6小时。细菌学等检验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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