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口腔医院第五门诊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南京市口腔医院第五门诊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口腔医院第五门诊部项目
(2)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94号欧洲城裙楼2层
(3)建设性质:新建
(4)投资金额:1500万元
(5)行业类别:Q8330卫生业
2.建设内容
本项目租赁欧洲城裙楼2层,是已建成的房屋,主要建设内容为导医台、仓库、候诊区和就诊区等。项目建成后,门诊部(诊所)内共设置13张口腔治疗椅位,形成门诊接待能力80人次/日。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医疗废水经自备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接管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不设锅炉、食堂,设备用能均为电能,无燃烧废气产生;污水处理设施选址在欧洲城绿化用地,设施建于地下,只要建设单位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工作,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安全处置中心焚烧,不外排;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收集后由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安全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的公用设施依托现有,不单独设泵站等可能产生噪声的设施。本项目切片机、打磨机等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较小,约为50~60dB(A),且通过采取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处减噪效果可达20dB(A),环境噪声排放量约为30~40dB(A),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区标准。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评价后认为,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也比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后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市口腔医院
联系人:吉工
联系方式:025-83620155
(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1906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89680526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邮件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8.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