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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口腔医院门诊病房楼立项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时间:2014-11-12

一、项目概况
南京市口腔医院改造门诊病房楼,报南京市发改委立项,按照立项申报要求,邀请具备条件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南京市环保局审批,进行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南京市口腔医院门诊病房楼改造工程,项目编号:NJKQ-2014JJ05
2、建筑指标及用途:门诊病房楼建于1999年,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含东侧6层裙房),地上15层,地下2层。主要使用功能:1-8层为门急诊用房,9-15层为科研、教学及档案信息用房。
3、改造内容:局部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改造、配电房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空调通风系统改造、楼宇智能化改造等。
二、编制要求:
(1)通过类比调查等方法核算项目污染物排放量;(2)利用相应的大气、水、噪声预测模式预测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3)对本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技术进行研究,判断其工艺先进性及防治技术是否能稳定达标排放;(4)在以上技术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南京市环保局预审意见的要求编制《南京市口腔医院门诊病房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有环评审批权的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

三、资格要求:
1、  应为独立的法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卖方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国家规定相关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重合同守信誉的单位。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报价:
1、投标报价应填写包括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及要求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投标人没有填入的项目完成后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含在最终报价中。
2、投标单位应结合行业特点及市场行情,自行报价。

五、谈判所需提供的文件内容:
1、资格预审: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年检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业绩情况表
(6)投标函
(7)投标报价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服务承诺
(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2)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13)拟投入主要人员简历表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1、竞争性谈判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上午8:45;
2、竞争性谈判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上午9:00;
3、竞争性谈判接收地点:南京市口腔医院门诊楼十四层1414室

七、竞争性谈判相关信息:
1、竞争性谈判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上午9:00;
2、竞争性谈判地点:南京市中央路30号门诊楼14层1414室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1、邀请单位联系人: 吴宇
2、邀请单位咨询电话:83620185
3、邀请单位通讯地址: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0号南京市口腔医院负一层基建科
邮政编码: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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