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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6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3-21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58号)及《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5年工作方案》(苏卫办〔2015〕6号)的有关要求,2016年秋季我院计划招收口腔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一、医院简介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南京市口腔医院),是以临床口腔医学为优势,集医疗、教学、科研一体的华东地区最大的三级甲等口腔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目前为口腔医学本科一级学位点,硕士一级学位点和二级博士点、口腔专业学位硕士点。依托南京大学雄厚的文理工医及基础学科优势,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办学之路,是一所“精品式”的口腔医学院。2015年在江苏省全省32家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规培质量评估中获总分第一名。
    作为全国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已开展住院医师规培16年。现有建筑面积50000多平方米的医、教、研综合临床基地。同时还建有现代化的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中心,自主研发多种专科教学模型,已获得专利7项。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目前拥有住院医师规培指导教师130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6人。在住院医师和专业学位培养中,始终遵循南京大学“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指导思想,坚持文、理、医结合培养,重视自然学科、人文学科与口腔临床医学的相互渗透,强调临床实践技能训练的同时,加强临床课程和科研训练,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临床科研双优型口腔医学专业人才。
    二、培训特色
    1、7个培训方向:口腔全科、口腔内科、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颌面影像科、口腔病理科。
    2、与研究生培养双向接轨。培训期间可以申请攻读专业学位硕士培训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申请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住院医师规培学员报考南京大学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优先录取,规培期限连续计算。
    3、完善的课程培养体系。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课程培养与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同步,除公共课程外,还开设了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临床案例分析、口腔临床医患沟通、循证医学等特色课程。注重学员临床思维能力、职业技术水平、人文素质以及自学能力的培养。
    4、强化大临床训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我院特色的临床实践能力训练。其中口腔颌面外科、颌面医学影像科、口腔病理科等专科规范化培训人员,将部分时间安排在综合性医院轮转,以强化综合临床能力。
    5、基地培训和社区实践相结合。对南京地区及有关基层卫生机构,将结合定点帮扶,加强基层专科人才梯队建设。
    三、培训年限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本科生和科学学位硕(博)士研究生3年;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2年;口腔医学临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年。
    四、招生对象
    1、单位委托培养人员:我省各级口腔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口腔科,以及牙病防治所、口腔诊所,正在从事口腔临床医疗工作的口腔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应届毕业或往届口腔医学专业毕业未就业人员: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含7、8年制)。
    五、培训保障措施
    1、单位委托培养的规培学员其档案及人事关系仍在其所在单位,以“委托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规范化培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未就业毕业生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规范化培训。培训学员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者,可自由择业就业。培训期间,医院按照国家要求给予相应的培训津贴。
    六、培训考核措施
    住院医师培训期间须按规定完成培训内容,通过我院组织的临床水平考核以及江苏省卫计委组织的公共课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经培训未通过考核者,可延长一年培训时间,如果一年后仍未通过者,将终止培训。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必须在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方能报名参加结业考试。
    七、招生规模
    2016年计划面向社会招生25名(其中口腔全科方向15名)。
    八、报名与录取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0日-2016年5月20日。
    2、报名程序:
    学员填写并递交报名资料,邮寄到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教育科。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
www.njkq.net,教学科研栏下载)
    2)单位委托培养的规培学员应提交的资料: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推荐信。工作二年以上的医生应递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应提交的资料: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3、6月5日前,完成报名材料审核,通知学员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教育科 谢老师  吴老师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0号,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教育科
    邮编:210018
    电话:025-8362012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南京市口腔医院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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