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口腔医院第二门诊部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
竞争性谈判邀请
南京市口腔医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南京市口腔医院第二门诊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1、项目编号:NJKQ—20160418
2、项目内容:南京市口腔医院第二门诊部改造工程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贰仟元整;
6、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中央路30号南京市口腔医院十四楼第一会议室,时间:2016年4月28日8:40至9:0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医院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磊
联系电话:025-83620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