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口腔医院关于两项成果转移转化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促进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试行)、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等文件、政策规定,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现对我院拟进行转移转化的2项科技成果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同时,相关负责人已承诺本人及团队与受让方不存在利益关联。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一:“一种辅助舌体康复训练的自动化机械装置及康复训练方法”的专利实施许可
(一)知识产权信息
发明专利名称:一种辅助舌体康复训练的自动化机械装置及康复训练方法(专利号ZL 2022 1 0125477.7)
专利权人:南京市口腔医院
发明人:韩伟;陈盛;高翔;冉建川;谢狄亚
(二)合同信息
让与方:南京市口腔医院
受让方:无锡市水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转移方式:排他许可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拟交易价格:合同总金额50万元(入门费5万元+转化销售分成50万)
项目二:“舌体肿瘤组织检测系统及其分析模型训练方法”的专利实施许可
(一)知识产权信息
发明专利名称:舌体肿瘤组织检测系统及其分析模型训练方法(专利号ZL 2022 1 0125477.7 )
专利权人:南京市口腔医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发明人:韩伟;姚佳烽;刘凯;宋传慧;胡松佩;洪志扬
(二)合同信息
让与方:南京市口腔医院
受让方:无锡市水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转移方式:排他许可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拟交易价格:合同总金额50万元(入门费5万元+转化销售分成50万)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8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成果转移转化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科(学科办)实名反映。请提供异议人手机号码,以便回复异议。
科研科(学科办)
联系电话:025-83620123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