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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2
各科室: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及《江苏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的要求,2010年度的评奖工作已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南京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作者
 
二、申报要求
     1.作者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包括: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高校教材,辞书、工具书、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科普读物,电子出版物(如光盘等),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党政机关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须附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
     2.具备以下条件的成果,时间可放宽至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①上届评奖未申报;②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须附有关材料);③有三位同行专家(具有相关学科正高职称)的推荐(附推荐文字材料)。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4.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 2 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版权页为准。
     5.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6.“丛书”一般以单本参评。
     7.系列论文可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个人论文集可以参评。
     8.中小学教材、集体论文集不参加评奖。
     9.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三、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申报成果分为港澳台研究、国际问题研究,心理学,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统计学,体育学,外国文学和决策咨询 25 个学科,申报人应根据成果的内容,自行确定所属学科并准确选择。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者请填写《江苏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三份,表格可到南京社科网( http:// www.njass.org.cn )下载,或进入江苏社科网( http:// www.js-skl.org.cn )省社科评奖平台下载,或直接点击下方“点击下载”。
      2、成果原件1份,如为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另可附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1份。
      所有材料请于2010年6月25日前报送科教科。
 
 
 
 
 
南京市口腔医院科教科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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