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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的精神,特将我院住院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标准公示如下:
注:实际费用以出院结算为准,实行“多退少补”,同类病种参照执行。
以上住院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标准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
南京市口腔医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