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促进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试行)、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等文件、政策规定,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现对我院拟进行转移转化的2项科技成果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同时,相关负责人已承诺本人及团队与受让方不存在利益关联。公示内容如下:
1.转让成果类型:实用新型专利1项
技术名称:一种便携式拔牙术后冰敷装置
专利号:ZL 2024 2 0676816.5
专利权人: 南京市口腔医院
发明人/设计人: 唐佳丽;李梦园
转让公司:江苏沁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金额:5万元(入门费5万元)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转让方式:排他许可
2.转让成果类型:实用新型专利1项
技术名称:一种用于口腔器械预处理的器械回收浸泡装置
专利号:ZL 2024 2 1993897.8
专利权人: 南京市口腔医院
发明人/设计人:杨欣;周小琳;田宇星
转让公司:南京新丽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金额:封顶9万元(入门费1万元+销售分成封顶8万元)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转让方式:排他许可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成果转移转化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科(学科办)实名反映。请提供异议人手机号码,以便回复异议。
科研科(学科办)
联系电话:025-83620123
2026年1月26日